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我市建设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慈溪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建议意见于2024年8月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慈溪市政府网站,点击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63119563,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古塘街道开发大道238号708室,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联系人:罗雨洁 联系电话:0574-63026415) 附件:1、慈溪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慈溪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