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化妆品经营领域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化妆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修订)》等法规规章文件要求,省药监局起草了《浙江省化妆品经营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于8月18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zjsypzc@126.com。
联系人:方雪花
联系电话:0571-88903268
附件:
1. 浙江省化妆品经营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 《浙江省化妆品经营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浙江省化妆品经营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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