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桐坑水库在2015年《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中被列为饮用水水源地(瓯江77段)并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该水库现已停用并拆除饮用水水源地取水设施,现拟取消该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环函[2021]98号)要求,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起草了《青田毛桐坑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可行性报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时间自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30日。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郑旭艳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人防大楼(青田县鹤城东路285号塔山大楼2113) 联系方式:0578-6022877 附件:《青田毛桐坑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可行性报告(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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