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产业基金对地方重大产业引进培育的引领带动作用,切实规范我区产业基金运行管理,参照《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绍兴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修订本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8月19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单位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单位,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9日 联系人:潘凯玲,联系电话:057582143413 通信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 附件:上虞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修订).pdf
起草情况说明.pdf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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