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结束】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公开征求 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水体〔2018〕181 号)、《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 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浙环函〔2020〕89 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环函〔2021〕98 号)等文件精神,我研究起草了《景宁畲族自治县金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景宁畲族自治县际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景宁畲族自治县金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景宁畲族自治县际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7月15日-2024年8月14日

联系人:王泽晨  电话:13395880687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田路15号(交通大楼11楼)

附件:附件1:《景宁畲族自治县金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景宁畲族自治县际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景宁畲族自治县金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景宁畲族自治县际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pdf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2024年7月15日


征集部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7-15 截止日期: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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