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儿童的基本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6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民福〔2021〕13号)、《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 〔2020〕1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帮扶特殊群体推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2〕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和龙港市财政局起草修订了《龙港市孤困儿童基本生活福利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公告时间7月11日至7月19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7月 19日前反馈至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张顺步 联系电话:0577-68086136 电子邮箱:15753995@qq.com 办公地址:龙港市站港大道客运中心(龙港市共富加油站、龙港市助联体二楼) 附件:关于修订《龙港市孤困儿童基本生活福利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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