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舟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24〕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舟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相关建议和意见,公示期截至2024年8月7,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和意见:

1、电子邮箱:zhoushandqc@163.com

2、邮件:临城街道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二号楼305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80-2081256

(公开征求意见稿)舟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wps


征集部门:舟山市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4-07-09 截止日期: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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