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现将我局牵头起草的《路桥区工业用地项目优选优育机制(2024修订)(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8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通过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地址:路桥区桐屿街道文化路705号北楼4楼,联系人:管巧巧,联系电话:0576-82518010。
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9日 附件
路桥区工业用地项目优选优育机制(2024修订)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发挥优质项目在路桥工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深化顶层设计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迭代升级多维评分体系,细化企业画像强化对优质项目的要素保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业用地项目优选机制 (一)机制适用范围 本机制原则上仅适用于本土企业新建及扩建项目论证,新项目用地原则上不小于30亩,上市募投项目及优质企业周边扩产用地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新项目承诺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3%。对产业类型属于国家淘汰类的和不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要求的企业不予供地;项目投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工业用地近三年内存在土地转让行为(不包括产权置换以及政府收回收购),或存在土地出租、土地闲置、低效利用土地、近三年产值下滑明显,且后劲不足的企业,暂不考虑供地。 区外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原则上按照区优选优引机制执行,对于个别原企业情况可清楚掌握的,经项目论证专班集中商议后,可参照本机制操作;对于难以决策的重大产业项目报区政府集体商议。 (二)项目优选标准 开展“7+4+X”多维优选评价,着力筛选优质企业的优质项目。从产业导向、企业规模、成长潜力、研发转化、创新资质、装备及综合实力、原用地效益“7”个维度赋分,细化企业画像,筛选高产高质高成长企业;从亩均税收、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研发占比、集约利用率“4”个方面综合评估项目预期情况,坚持项目为王,筛选优质项目;重点支持上市和拟上市企业的募投项目、数字经济等新质生产力企业以及链主型企业项目、单项/隐形冠军、细分行业头部企业、引进外资项目和符合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重大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 新供地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R&D 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研发费用占比)等四项指标须高于《浙江省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2022版)》,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等三项控制性指标须高于《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2021版)》要求,若政策有更新,以最新政策为准。 (二)项目入库标准 项目入库采用项目论证小组联审形式,项目论证小组由区府办工业联系线主任牵头,由发改、经信、自规、科技、市监、投促等部门及属地镇(街道)、管委会组成项目论证小组。根据部门调取数据和企业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按照《路桥区工业用地优质项目评估标准(2024年修订)》(附件1)进行联审评分,综合得分达到85分的予以入库,100分(含)以上的列为A类项目,85-100分为B类项目。 二、认定流程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可通过企业直接申报、属地推优两种形式进行,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企业简介; 2.拟上项目报告书; 3.上年度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纳税申报表首页、A107012表、A10000表、纳税证明); 4.资质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 5.属地推优说明的函(非必要项)。 (二)项目综合评价 项目综合评价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路桥区工业用地优质项目评估标准(2024修订)》进行赋分,赋分内容为“企业画像、项目预期、重点推优”三大方面。 企业画像(50分):细分子项为产业导向、企业规模、成长潜力、研发转化、创新资质、装备及综合实力、原用地效益;其中,企业规模、成长潜力、原用地效益三个子项,对于企业规模突破5亿元以上的、近三年产值年平均增速突破10%的、少地无地的A/B类企业可酌情上浮,上浮得分最高8分。 项目预期(50分):细分子项为亩均税收、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研发占比、土地利用率;四项指标均为项目预期数据,根据项目情况有不同程度得分上浮,上浮得分最高15分,后续用地出让时作为企业承诺的履约指标。 重点推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一票推优入库,并在原评分基础上分类加分。1.上市及拟上市企业募投项目(其中上市或辅导报会企业加10分、拟上市企业加5分);2.数字经济等新质生产力企业、链主型企业,加5分;3.单项/隐形冠军各加5分,细分行业头部企业,加3分;4.实际使用外资每300万美元加3分,最高15分;5.符合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重大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加10分。 三、动态管理机制 (一)项目动态更新 工业用地优质项目库建立完成后,随时受理申报资料,原则上每季度一次集中联审论证并形成记录,对区级工业用地优质项目库动态更新。 (二)项目即时评价 根据项目进度及更新情况,及时对相关指标进行修正评估,按照评价标准对项目库进行动态管理,更新的评分在下一次联审会议上进行记录更正。 (三)项目调整与退出 1.原则上按年度更新评分结果,对提档或降档的项目,实施动态更新; 2.项目库中优质项目取得要素保障并顺利开工建设的,退出项目库,不再继续纳入项目库动态管理;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或其他指标出现重大改变,经评价已不符合项目遴选标准的,退出项目库; 4.企业因自身原因对项目实施存在重大影响的,降档或退出项目库。 四、完善工业用地优供 (一)优先保障用地需求。新增工业用地及盘活的存量用地,要优先保障列入区级工业用地优选优育项目库内的用地需求,综合考虑项目紧迫度、地块配适度,根据项目优质等级,有序供地。 (二)实行差别化出让底价。对于100分以上(A类)项目,应优先保障用地,并可享受差别化地价精准供地,土地出让底价按照《路桥区工业“标准地”招拍挂出让起始价差别化评估确定机制》确定的建议起始价设置; 对于85-100分(B类)项目,应有序落实供地,设定单个产业准入,出让地价可参照市场评估价酌情考虑。 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上市及拟上市募投项目,可由区政府集中商议确定。 (三)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入库项目由区四套班子领导联系,责任部门持续推进,从项目入库到供地,倒排时间点,全力推进。 (四)全生命周期跟踪服务。建立科学周密的项目全生命管理体系,从落地开工、竣工验收、投产达产等全链条式生命周期中各个难点、堵点,开展跟踪服务。 附:1.路桥区工业用地优质项目评估标准(2024修订) 2.路桥区工业用地优质项目评估标准(完善调整前后对 照表) 附1
路桥区工业用地优质项目评估标准(2024修订) 评价要素 | 子项 | 子项分值 | 评估内容及标准 | 企业画像(50分) | 产业导向 | 5分 | 符合我区“4+2+2”产业定位,或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目录的得5分。 | 企业规模 | 5分 | 上年度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且研发费用占比3%以上得3分,每增加2000万元产值,加0.2分,限加2分;产值达到5亿元的得6分,达到10亿元的得7分。 | 成长潜力 | 5分 | 近三年产值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0%的得5分,每增(减)1%加(扣)0.5分; 得分最低0分,最高8分。 | 研发转化 | 10分 | 研发费用:企业上年度纳统的研发费用达500(含)-1000万元的得3分、1000(含)-2000万元的得5分,2000(含)万元以上的得7分(若上年度数据未出,则使用就近年份数据)。 成果转化:项目应用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有效或进入实审的),每项得1分; 两项合计得分最高10分。 | 创新资质 | 10分 |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得3分;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得4分;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得3分;其他省级荣誉资质得2分;可累计得分,最高10分。 | 装备及综合实力 | 10分 | 实地调研企业现有工厂,从智能化生产、精益化管理、绿色化制造、数字化应用等多维度考察,结合生产设备总量、固定资产净值、装备及工艺先进性、上下游配套整合能力、未来订单体量、资产负债率等情况,开展综合赋分;得分最高10分。 | 原用地效益 | 5分 | 企业上年度亩均评价A类得5分,B类得3分;未参评企业上一年度亩均税收高于20万元/亩的得3分,每增5万元/亩加1分,每减少2万元/亩扣1分,得分最低0分,最高5分。 若企业无自主用地或生产场地以租赁为主的,另加3分。 | 项目预期 (50分) | 亩均税收 | 20分 | 亩均税收达到30万元/亩的得20分,每增1万元/亩加1分;低于30万元/亩不得分,得分最高不超过30分。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20分 | 50亩以下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400万元/亩的得15分,每增(减)1万元/亩加(扣)0.05分,低于省标不得分,得分最高20分。 50亩(含)以上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00万元/亩且不低于行业省标的,达到此标准的,得15分;每增1万元/亩加0.1分,得分最高20分。 | 研发占比 | 5分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得低于3%,达3%的得3分,每增1个百分点,加2分,得分最高7分。 | 集约利用率 | 5分 | 容积率不得低于1.2,每增0.1得1分,得分最高8分。 | 重点推优 | 1.上市或辅导报会企业加10分、拟上市企业加5分; 2.数字经济等新质生产力企业、链主型企业加5分; 3.单项/隐形冠军各加5分,细分行业头部企业加3分; 4.实际使用外资每300万美元加3分,最高15分; 5.符合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重大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加10分。 | 备注:行业省标细分到3位数,并参照《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2版)》和《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2021版)》执行,若政策有更新,以最新政策为准。 |
附2 路桥区工业用地优质项目评估标准(完善调整前后对照表)
| 子项 | 子项分值 完善调整前 | 子项分值 完善调整后 | 评价内容及标准评价内容完善前 | 评价内容及标准评价内容完善后 | 评 价 指 标 | 产业导向 | 10 | 5 | 项目属于国家、省、市级产业导向中的鼓励类项目的不扣分,限制类扣5分;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目录的得5分,符合我区产业定位以及主导产业导向的得5分。 | 符合我区“4+2+2”产业定位,或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目录的得5分。 | 产业链地位 | 5 | / | 所属产业链地位,自身在产业链中的情况(是否拥有较完善产业链,上下游配套情况如何)。 | 删除此条。 | 行业工业增加率 | 5 | / | 所属细分行业的工业增加值率达到20%的得基本分5分,每高0.1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不超过基本分的100%;每降低0.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删除此条。 | 评 价 指 标 | 科技含量 | 10 | 10(子项:研发转化) | 资质荣誉方面: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得3分,省级研究院、省级研发中心每项得1分,研发经费占比高于行业省标10%以上得1分,20%以上2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得3分,市级技术中心得1分。 产品创新方面:项目应用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每项1分,应用实用新型专利每项0.5分;省级新产品每项得2分。 (两项合计最高不超过10分) | 子项:研发转化 研发费用:企业上年度纳统的研发费用达500(含)-1000万元的得3分、1000(含)-2000万元的得5分,2000(含)万元以上的得7分(若上年度数据未出,则使用就近年份数据)。 成果转化:项目应用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有效或进入实审的),每项得1分。 两项合计得分最高10分 | 10(子项:创新资质) | / | 子项:创新资质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得3分;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得4分;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得3分;其他省级荣誉资质得2分;可累计得分,最高10分。 | 企业规模 | / | 5 | / | 上年度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且研发费用占比3%以上得3分,每增加2000万元产值,加0.2分,限加2分;产值达到5亿元的得6分,达到10亿元的得7分。 | 成长潜力 | / | 5 | / | 近三年产值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0%的得5分,每增(减)1%加(扣)0.5分; 得分最低0分,最高8分。 | 资产负债率 | 5 | / | 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40%的得5分,低于60%得3分,低于70%得1分。 | 删除此条。 | 装备及综合实力 | / | 10 | / | 实地调研企业现有工厂,从智能化生产、精益化管理、绿色化制造、数字化应用等多维度考察,结合生产设备总量、固定资产净值、装备及工艺先进性、上下游配套整合能力、未来订单体量、资产负债率等情况,开展综合赋分;得分最高10分。 | 评 价 指 标 | 原用地效益 | 10 | 5 | 企业上年度亩均评价A类得10分,B类得5分;外地企业或本地未参评企业上一年度亩均税收高于20万/亩的得5分,每增5万/亩加1分,每减少1万/亩扣1分,最高得分10分,最低0分。 | 企业上年度亩均评价A类得5分,B类得3分;未参评企业上一年度亩均税收高于20万元/亩的得3分,每增5万元/亩加1分,每减少2万元/亩扣1分,得分最低0分,最高5分。 若企业无自主用地或生产场地以租赁为主的,另加3分。 | 环境影响 | 5 | / | 子项:环保排放情况 基本分3分,原则上单位排放增加值不得低于省标,每提高10%加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 删除此条,但在供地时仍有省标约束。 |
| 5 | / | 子项:能耗情况 基本分3分,原则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得高于0.52吨标煤,每降低10%加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 删除此条,但在供地时仍有省标约束。 | 营业收入利润率 | 5 | / | 产品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高于13%的得5分,每高1个百分点加1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加扣分不超过基本分的100%。 | 删除此条,在“装备及综合实力”新子项中有所体现。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5 | / | 以行业省标为基准,得基本分3分,提高10%得4分,提高20%及以上得5分。 | 删除此条,在“装备及综合实力”新子项中有所体现。 | 亩均税收 | 25 | 20 | 以30万/亩为基准值,达到基准值的得20分,每增减1万/亩加扣1分,加分不超过10分,税收不得低于25万。 | 亩均税收达到30万元/亩的得20分,每增1万元/亩加1分;低于30万元/亩不得分,得分最高不超过30分。 | 评 价 指 标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10 | 20 | 50亩以下用地:以行业省标为基准,得5分;高于省标10%及以上的得6分;高于20%及以上的得7分;高于30%的先得8分,超出30%的部分,每增加1万/亩加0.2分,加分不超过7分。 50亩以上用地:以行业省标为基准,得5分;每高于省标1万/亩加0.2分,加分不超过10分。 | 50亩以下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400万元/亩的得15分,每增(减)1万元/亩加(扣)0.05分,低于省标不得分,得分最高20分。 50亩(含)以上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00万元/亩且不低于行业省标的,达到此标准的,得15分;每增1万元/亩加0.1分,得分最高20分。 | 研发占比 | 0 | 5 | /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得低于3%,达3%的得3分,每增1个百分点,加2分,得分最高7分。 | 集约利用率 | 0 | 5 | / | 容积率不得低于1.2,每增0.1得1分,得分最高8分。 | 重点推优 | (调整前) 1.上市或辅导报会企业+10分、拟上市企业+5分; 2.产业链链主企业;+5 3.主营产品为产业核心零部件;+5 4.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5 5.单项/隐形冠军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分 | (调整后) 1.上市或辅导报会企业加10分、拟上市企业加5分; 2.数字经济等新质生产力企业、链主型企业加5分; 3.单项/隐形冠军各加5分,细分行业头部企业加3分; 4.实际使用外资每300万美元加3分,最高15分; 5.符合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重大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加10分。 | 备注 | (调整前)1.所属产业为国家、省、市级产业禁止类项目的、不符合能源、环境等相关政策的、上年度亩均效益评价C类及以下企业的或“业主资质--原企业情况--亩均评价”一项得分为0的,一律不予考虑列入项目库。 2.行业省标细分到3位数,并参照《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2020版)》执行,若政策有更新,以最新政策为准。 | (调整后)行业省标细分到3位数,并参照《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2版)》和《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2021版)》执行,若政策有更新,以最新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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