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昌县浙江镜岭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确保水库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绍兴市镜岭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等相关规定,起草了《新昌县浙江镜岭水库移民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集日期内,社会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6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新昌县镜岭水库移民安置指挥部,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征集日期: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张霖 联系电话:0575-86232298,0575-86299208 电子邮件: xcjlskymazzhb@163.com 通信地址:新昌县镜岭水库移民安置指挥部四楼(泰坦大道91号农商银行科技支行四楼) 现场反馈地址:社会治理中心镜岭分中心(镜岭镇振兴路231号) 附件: 关于公开征求《新昌县浙江镜岭水库移民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pdf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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