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养老基本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养老基本服务价格行为,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浙江省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4〕235号)等文件精神,经成本监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制定武义县社会福利院养老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壶山下街63号 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邮编:3212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 联系人:徐法能 联系电话:89077817
附件:养老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doc
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