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现将《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7月12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永吉二路7号4号楼16层1607办公室),联系人:张榆,联系电话0570-6163766,电子邮箱799240716@qq.com。
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 2024年7月3日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对《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公共文化场馆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开政办发〔2023〕73号)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进行如下修改: 第二条中“第二年补助160元/㎡;第三年补助140元/㎡”修改为“第二年补助190元/㎡;第三年补助180元/㎡”。 此外,根据上述修改对相关文件的文字作相应调整。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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