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东港街道芦花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持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活品质根据《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浙政办发〔202142号)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村〔202114 号)等文件要求及计划,现将《东港街道芦花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728日前以邮件方式反馈至邮箱445851795@qq.com。联系人钟旭联系电话:3697988联系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附件:1.东港街道芦花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重大行政决策草案

       (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东港街道芦花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重大行政决

       策草案》的起草说明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2024628


附件1

东港街道芦花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重大行政决策草案

征求意见稿)

 

一、决策事项名称

东港街道芦花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二、决策依据

(一)根据《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浙政办发〔202142号),到2025年底,所有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双达标,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芦花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有助于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

(二)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村〔202114 号),东港街道芦花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收集、便于维护、经济有效的原则,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康可持续。  

三、工程项目必要性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东港街道芦花村人口分散且数量多,生活污水排放量大,难以集中收集处理。目前芦花村污水处理率低下,导致水体、土地污染,严重威胁村民的生活和健康,急需进行污水治理。本项目的建设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关于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战略部署,有助于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发展高质量共同富裕示范区。因此,本项目建设非常必要迫切。

四、建设方案

项目采用《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中的分流制排水体制,污水收集实行雨污分流,雨水不得接入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以节能环保为基准,贯彻低碳经济的环保措施,积极采用新管材,提高排水工程的安全性,改善排水水力条件。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芦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污水管网。新建DN300主管污水管3310mDN200主管污水管约9800mDe160主管污水管约1690mDe110De75支管污水管约7360m,总长度约22.6km;新建各类检查井1875座;新建成品化粪池515 座;安装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2套,单套处理能力100m³/d;路面提升改造。工程范围内污水管网收集污水户数约470户,规划污水量约212m³/天。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60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30%,财政补助70%

五、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预防补救措施

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项目由于施工开挖、车辆运输等原因,会使道路交通变得拥挤和繁忙,对村民出行产生影响,容易造成车辆绕行和交通拥堵等,并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噪音、粉尘等污染;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容易随意堆放,影响环境。

预防和补救措施:工程建设时考虑临时便道或其它保障措施,并分段进行施工,以保证对社会最小的干扰,道路封闭时按需进行交通管理,设置警告讯号,以保证工程正常进行和减少交通障碍;及时运走弃土,同时施工者应对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一旦有弃土、建材撒落应及时整理清扫;工程设计和运营管理阶段采用有效的措施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六、时间步骤

本工程建设期共计9个月,计划于2024年开工建设。

七、决策实施单位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附件2

关于东港街道芦花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起草说明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起草了《东港街道芦花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决策草案,现就决策草案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决策草案起草背景

农村生活污水指农村地区居民生活所产生的污水,东港街道芦花村人口分散且数量多,生活污水排放量大,难以集中收集处理,导致目前污水处理率低下,污染水体的同时还严重威胁村民的生活和健康,芦花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迫在眉睫。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提标行动方案》要求,到2025年底,所有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双达标,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于20244正式启动工程前期工作,目前工程已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二、决策草案主要内容

决策草案分别从决策事项名称、决策依据、工程项目必要性、建设方案、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预防补救措施、时间步骤、决策实施单位个方面为本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三、决策草案起草过程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于20244月启动《决策草案》起草的相关工作,并形成了《决策草案》初稿。

征集部门:普陀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6-28 截止日期: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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