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文件精神,结合海盐实际,县财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起草了《海盐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7月30日 县财政局 联系人:姜婷婷 联系电话:0573-86120395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8号 邮编:314000 电子邮箱:734480904@qq.com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联系人:翁陈燕 联系电话0573-86129096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78号 邮编:314000 电子邮箱:274302542@qq.com 附件: 1.海盐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实施细则(暂行)起草说明 2.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3.国家规定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政策 4.海盐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申报表 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8日
相关链接:【反馈】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海盐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