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意见征求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3年12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兴海路277号,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二、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联系人:丁马林,联系电话 05805089771,联系邮箱:zssshjj@163.com。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意见征求稿).docx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意见征求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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