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生活垃圾收费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我县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质量,深入贯彻实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苍南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7月19日。 二、联系科室及方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指导服务中心,联系人:范青青,联系电话:0577-68813002 三、通信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山前路38号 四、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在线反馈、电子邮件(cnxzhxzzfj@126.com)或传真(0577-68680259)等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及建议。
苍南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苍南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起草说明.docx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