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加强规范泗礁本岛环岛公路沿线两侧空间管理,切实保障泗礁本岛环岛公路安全、畅通,提高沿线景观环境品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嵊泗离岛且处于陆路交通末端等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泗礁本岛环岛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管控要求》。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可在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30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通信地址: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奇观路1号,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联系人:陈小冬,电话:18268715150;沈红芬,电话:13567667497。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30日
关于泗礁本岛环岛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管控要求的起草说明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30日) 下面我代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关于泗礁本岛环岛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管控要求相关情况作一汇报,请各位领导予以审议。 一、工作背景 为加强规范泗礁本岛环岛公路沿线两侧空间管理,切实保障泗礁本岛环岛公路安全、畅通,提高沿线景观环境品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嵊泗离岛且处于陆路交通末端等实际情况,制订了《泗礁本岛环岛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管控要求》(以下简称《办法》)。 二、实施依据 《办法》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G526嵊泗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舟山交通综合体系规划》《舟山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等文件和上位规划为主要依据。 三、起草过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泗礁本岛环岛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管控要求(征求意见稿)》,通过调查走访、意见征求等方式广泛征求了各乡镇、有关单位以及广大社会公众意见,于2023年3月29日通过了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意见征求情况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0日期间,未收到任何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各乡镇部门也均反馈无意见。在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阶段,司法局提出“要求未明确实施期限,建议在末尾增加“本要求自 年 月 日起施行”,我局经研究,予以采纳建议。 五、范围期限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泗礁本岛环岛公路沿线两侧空间。 (二)适用期限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六、主要内容 (一)管理原则和工作要求。《办法》提出要加强规范泗礁本岛环岛公路沿线两侧空间规划管理,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原则,充分发挥规划的刚性控制作用。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村庄规划等规划编制、实施,土地农转用、征收、供应等土地利用管理,或其他涉及到泗礁本岛环岛公路沿线两侧建筑控制范围的空间管理工作,应当按本通知执行。 (二)管控要求。《办法》提出为解决泗礁本岛环岛公路沿线情况复杂,采用分段分类管控的方式。明确了城镇化路段、园区路段、村庄沿线路段和其他路段四类的管控要求。城镇化路段参照《舟山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和批准发布的区域控规执行;G526嵊泗段K0+566-K2+508园区段,作为南港区园区配套道路,按城市道路进行管控;村庄沿线路段沿村庄建设方向建筑控制范围不小于10米,沿山体及岸线等自然景观区域不小于20米;其他路段两侧建筑控制范围原则上不小于20米。
泗礁本岛环岛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管控要求 为加强规范泗礁本岛环岛公路沿线两侧空间管理,切实保障泗礁本岛环岛公路安全、畅通,提高沿线景观环境品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嵊泗离岛且处于陆路交通末端等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管理原则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规范泗礁本岛环岛公路沿线两侧空间规划管理,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原则,充分发挥规划的刚性控制作用。 (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村庄规划等规划编制、实施,土地农转用、征收、供应等土地利用管理,或其他涉及到泗礁本岛环岛公路沿线两侧建筑控制范围的空间管理工作,应当按本通知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管控要求: (一)泗礁本岛环岛公路沿线情况复杂,采用分段分类管控的方式。 (二)城镇化路段,确保行车安全、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的情况下,沿线建筑控制均参照城市道路,参照《舟山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和批准发布的区域控规执行,该区域管线按照城市道路与市政管线相关规范要求控制。 (三)园区路段,526国道K0+566-K2+508园区段,作为南港区园区配套道路,确保行车安全、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的情况下,按城市道路进行管控。 (四)村庄沿线路段。确保行车安全、道路拓展需求的情况下,沿村庄建设方向建筑控制范围不小于10米,沿山体及岸线等自然景观区域不小于20米。该区域管线可结合公路路基敷设,并满足该市政管线的相关规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