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乐清市营商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市场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平等保护消费者和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防范因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过多占用有限的行政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导和规范职业打假人的建议的答复》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依法处置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20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
联系人:陈剑亮 叶阿建;电话:0577-62530171;联系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晨曦路186号303办公室;反馈方式:书面、网页留言、电话。
附件:《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置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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