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81号)要求,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浙环便函〔2023〕1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兰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江街道三江路124号,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邮编:321100 。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64218835@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0日。 联系人: 徐晖 联系电话: 0579-88902728 附件:1.《兰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兰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2024年6月19日
《兰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兰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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