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海宁市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推进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在海宁的规范有序发展,我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海宁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如有修改意见与建议,请以书面、电话或者网上留言的方式反馈至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资本市场科。
公示日期: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吴翔宇
联系电话:0573-87288228
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314400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附件:海宁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
相关链接:关于对《海宁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征集已结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