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海宁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9 信息来源: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促进海宁市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推进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在海宁的规范有序发展,我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海宁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如有修改意见与建议,请以书面、电话或者网上留言的方式反馈至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资本市场科。

公示日期: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吴翔宇

联系电话:0573-87288228

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314400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附件:海宁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


相关链接:关于对《海宁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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