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局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磐安县财政局的申请,拟核定财政局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现在提出收费方案,向大家征求意见。 一、收费标准 (一)免费停车时间为60分钟,停车时间超过60分钟的,免费停车时间不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二)不同时段采用不同计费标准。当日7:30—19:30停车费按1元/半小时•辆计收,余数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当日19:30-次日7:30停车费按1元/2小时•辆计收,余数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 (三)停车收费24小时内最高收费20元,停放时间每超过24小时,则重新进行计费。 以上收费标准仅针对 7 座(含)以下的小汽车,7 座以上车辆的停车收费可加倍计收。 (四)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作业车、行政执法车等免收停车费。 二、管理方可根据停车需求情况,对停车收费实行优惠,具体标准由管理方合理确定。 三、管理方应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自觉接受消费者和价格管理部门的监督。 以上收费标准自 2024 年*月*日起执行。 如有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安文街道龙山路1号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322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69003120@qq.com。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8日。 联系电话:0579-84662363 发改局物价科。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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