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和杭州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统称中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相关工作落地,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相关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杭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评审专家,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征集方式 本次公开征集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专家举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专家类型与范围 (一)行业管理类专家:在杭(包括杭州市辖区、县、县级市,下同)房地产行业相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市级及以上社会团体或监管部门人员; (二)财会审计类专家:在杭财会审计专业相关高等院校、会计师事务所等企业、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人员; (三)房屋安全类专家:在杭房屋建筑设计、住房消防安全及室内空气质量等房屋安全相关高等院校、服务企业、市级及以上社会团体或监管部门人员。 三、专家条件与要求 (一)熟悉房地产或住房租赁市场政策法规与规范发展情况、房地产行业相关财务管理或审计规定、房屋安全相关要求规定之一的;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或在相关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中担任部门负责人(高级审计经理、市级以上课题负责人等同一级别)及以上职务; (三)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在70周岁以下(特需专家及享有院士、国务院特殊津贴等待遇的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项目评审工作,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四、专家资料申报与审核 申请担任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杭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及《杭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评审专家承诺函》(见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函),同时准备好下列申报资料(各项资料均为一份): 1.申请人签字并经所在单位盖章的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签字的承诺函原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人应对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存在虚报、瞒报、造假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我局将对申报资料进行筛选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专家按照有关规定择优选择纳入专家库,并颁发相应聘书。 五、申报时间与方式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2日止。 (二)申报方式:相关申报资料统一打包,以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租赁管理中心)。以邮件报送的,邮件标题统一写成“姓名+杭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评审专家申报资料”,申报资料经扫描后存储为PDF文件。 联系人:任燕飞 电话:0571-88187289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浣纱路248号平海大厦620室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0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