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政务服务网app 政务服务网


关于公开征求《海山乡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海山乡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海山乡社会事务办尤其处。联系电话:87357828。通信地址:玉环市海山乡迎港路118号1楼115办公室。

附件:1.海山乡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关于《海山乡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的起草说明


海山乡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政办发〔202421号),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海山乡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入学对象:201791日至20188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初中招生入学对象:小学毕业生。海山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初中部。因初中部招生计划多于小学部直升人数需要补招,按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开展招录。校内小升初直升工作应在公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录取前完成,一经放弃,不再享受直升资格。

二、招生办法

(一)学区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海山乡户籍适龄儿童〔在2024615日前(含615日)获得海山户籍〕进行网上报名。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海山乡户籍适龄儿童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填写报名承诺后,填报有关信息。报名时间:626日至628日每日6:00- 22:00

2.第二阶段网上补报:未被民转公学校录取的海山乡户籍适龄儿童回原学区进行网上报名、审核及录取,报名时间:77日至78日每日6:00 -22:00。逾期的户籍生回原学区,如学区公办学校计划数已招满,则由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二)学区外招生:海山学校在完成学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新生招生工作后,如尚有空余学额则对学区外符合条件的新生进行招生,符合条件的携带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海山学校咨询,咨询时间:716日至717日。招生由海山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筹确定。

1.网上报名。随迁子女学校积分、非积分入学网上报名。适龄儿童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注册填写报名承诺及有关信息。报名时间:719-22日每日8:00-22:00

2.公布海山学校录取非玉环籍新生名单。时间:731日。

3.新生报名。持相关证件于829日到海山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三、办学模式

1.2024学年海山学校依托玉环中学附中与新城学校的教育资源联合办学。在海山学校就读的学生,每学期一半时间在玉环中学附中就读,一半时间在海山学校就读,期间实行公交定点定时免费接送,其中初中学生与附中实行同步住校管理。

2.针对海山学校中考招生优惠政策:依据《玉教〔202333号  玉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玉环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海岛学校(海山学校)若正常定向计划无法完成或定向计划为零时,楚门中学向该校定向录取2人,玉城中学向该校定向录取2人,坎门中学向该校定向录取2人,坎门中学向该校定向录取艺术特长生必须通过学校艺术特长测试(录取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的定向生要求中考成绩必须在公办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坎门中学的定向生要求中考成绩必须在民办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注:招生政策依据玉环市教育局每年发布的文件执行。

四、信息公布

615日,各学校要把学校招生简章、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通过学校宣传栏、校园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布。712日前乡招录的统筹学生名单须以文件形式上报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逾期不予登记学籍。招生结束后,录取学生的相关信息在台州市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发现有重复报名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本市籍学生退回原学区学校就读。

招生咨询电话:陈于达:13989667015 

       王宏治:15958629401

 

 

附件:1.海山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2024年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日程表

 

 

 


附件1

 

海山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卢寅宾(海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尤  其(海山乡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陈于达(海山学校校长)

郭海鹏(新城派出所)

海山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尤其兼任。

 

 

 

 

 

 

 

 

 

 

附件2

 

玉环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工作内容

615

 

1.发布2024年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2.发布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3.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做好招生报名前的宣传工作,家长多渠道了解学校各类有关信息;

4.发布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家长熟悉报名操作流程;

5.各乡镇(街道)和玉环经济开发区根据市政府招生文件制定招生实施细则,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615

623

1.各校制定招生简章,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包括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入学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

2.台州市面向各县(市、区)入学服务平台内部测试;

3.平台工作人员根据测试情况及时跟进解决问题,完善平台功能,确保平台稳定运行。

623日前

完成公办、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升初直升,实验小学、实验初级中学、玉环中学附属初级中学政策生录取工作。

62628

就读玉环市公办学校、民转公的实验小学、实验初级中学、玉环中学附属初级中学(原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民办的玉山书院(原双语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统一报名(网址:ruxue.tzedu.net.cn)。

具体时间:626-628日每日6:00- 22:00

629

72

市教育局、各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明确审核、复核要求),对核验不通过的,告知家长及时予以更正。

73—12

(第一阶段招生)

公办学校从 7 月 3日开始,按照同步与分批录取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情形一:1.主城区环山小学状元桥校区、天河路校区、玉澜河校区、城关中心小学户籍生报读实验小学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上述4所小学73日前完成录取工作,74日完成招生数据汇总及公布空余学额;75日环山小学状元桥校区未能录取学生填报平行志愿、76日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结果;

2.76日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摇号招生并公布结果;77日民办学校完成报名缴费、民转公学校学生报到注册;78日民办学校、民转公学校完成替补录取工作;

3.77日至78日未被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录取的户籍生回原学区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77- 78日每日6:00 -22:00);79日前除主城区小学外的其他学校完成审核及录取工作;

情形二:1.主城区环山小学状元桥校区、天河路校区、玉澜河校区、城关中心小学户籍生报读实验小学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上述4所小学79日完成审核及录取工作,710日完成数据汇总及公布空余学额;711日环山小学状元桥校区未能录取学生填报平行志愿、712日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结果;

2.其他学校招录按情形一的23点规定时间操作。

71218

(第二阶段

招生)

1.712日前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招录的统筹学生名单须以文件形式上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713日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在玉环市域内补招报名;716日补招人数超计划摇号录取;

3.716-717日统筹生、政策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网上报名(具体时间:716- 717日每日6:00 -22:00);718日审核、录取工作。

719

728

(第三阶段

招生)

1.719-722日公民办随迁子女学校积分、非积分入学网上报名(具体时间:719-722日每日8:00-22:00);

2.723-728日完成审核、录取工作;

3.728日基本完成今年公民同招任务。

82226

(第四阶段招生)

1.完成零散学生录取工作;

2.各学校向新生发放纸质或电子入学通知书。

9月初

公办民办学校新生同步注册电子学籍。

 

关于《海山乡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的起草说明

 

现就提交审查的《海山乡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涉法内容说明

该文件依据《义务教育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89号)、《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4〕48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环县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玉政发〔2016〕11号)和《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玉政办发〔202421号)等制定。

二、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该文件202469日由海山乡文教卫办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612日,街道文教卫办制定文件初稿。

三、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2024年624开始实施,有效期一年。

 



2024年614日-6月24日文本征求意见稿通过玉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收到不同意见。


征集部门:玉环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4-06-14 截止日期: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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