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及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为准确识别与评价调整越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社会风险因素,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调整越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意见及建议,更好的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对本办法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评估主体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徐昭鹤 联系电话:0575-88034353;0575-85149131。 二、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马臻路441号 联系电话:0575-85128541 电子邮箱:248348631@qq.com 三、社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社会风险评估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过程: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点分析和判断→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分析措施后的风险等级→得出风险评估结论→提出相关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调整越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态度(是否支持),对其日常生活、工作、经营等的影响,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意见建议等。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评估主体单位或社会风险评估机构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本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有效期: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5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真实、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1: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越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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