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5月15日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panan.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6月17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体改科,邮编:3223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17969167@qq.com。
联系人:赵宇翔 联系电话:0579-84662872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