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建筑垃圾治理体系,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的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适应本地发展需要,我局组织编制了《兰溪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以下简称本规划),对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规划布局等作出了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为落实“阳光规划”的要求,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现将本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7月10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我局将充分予以考虑。 信函:兰溪市兰江街道朝晖路1333号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321100) 电子邮件:554858471@qq.com 联系人:蒋伟 联系电话:0579-88906259 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兰溪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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