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时间:2024-06-07 结束时间:2024-07-08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关于公开征求《龙游县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流转工作方案(试行)(意见征求稿)》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落实,根据《浙江省衢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拟起草了《龙游县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流转工作方案(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6月7日—2024年7月8日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7月8日前以信函等书面形式反馈至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联系人&电话:钱女士0570-7010260;

联系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谷水路109号县林业水利局;

邮编:324400。

 

附件:1.《龙游县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流转工作方案(试行)》

2.起草说明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2024年6月7日

附件1

龙游县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流转工作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落实,通过土地集中流转,实施高标准油茶林新造、低产低效林改造等。根据《浙江省衢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浙江省林权流转和抵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 “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确保短时间内采取流转的形式,取得油茶造林用地的土地经营权,满足项目建设和经营需要,有效扩大油茶种植面积,实现油茶产业提质增效、林农增收致富。

一、项目概况

依托浙江省衢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龙游县2024-2025两年内新建7532亩高标准油茶林,改造1836亩油茶低产林,通过良种种植、水肥一体化建设、标准化管理,打造油茶产业集群。

二、目标任务

2025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支持,梳理全县林地或园地资源,将适宜油茶营造的林地或园地经营权统一流转到奔康集团下属龙游县两山生态资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山公司),签订流转合同,开展油茶营造与经营,全部配套建设半自动水肥一体化设施。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自主自愿、政府引导、依托市场,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着力激发村级组织和农户的内生动力。

(二)坚持助力共同富裕。加快促进农民增收,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四、主要内容

(一)流转对象。全县适宜油茶营造的村集体和农户的林地/园地经营权。油茶营造有较强的地类限制,流转对象从林业部门下发的“适宜油茶营造的潜力地块”中选择。其中,老油茶林部分保留用于油茶低产林改造,毛竹、杉木、松木等树种需要采伐清表,用于油茶林新造。(注:禁止在耕地、生态红线、一级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地内新种油茶;如要在二级保护区内种植油茶,应实行科学种植和非点源污染防治;对涉及公益林、天然林的林地,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调整批复后实施。适宜油茶营造的林地占整村林地面积不到5%,仅适合点状或者片状流转。)

(二)流转条件。列入流转对象的地块符合以下条件。

1.自愿参与,权属清晰;

2.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新造林100亩以上,低产林改造50亩以上(按垂直投影面积测算);

3.交通、水源相对便利,立地条件适合机械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

(三)流转或股份合作期限:原则上15年(不得超过承包经营的剩余期限)。

(四)流转方式。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储村集体与农户的林地/园地经营权,再将经营权统一流转至两山公司,两山公司自主经营。后期油茶收益全部归属两山公司;

2.村集体、农户也可以林地/园地经营权入股的形式与两山公司共同经营,股份比例由两山公司与村集体、农户协商。后期油茶收益归属两山公司与村集体、农户。

3.林地经营权已流转他人的,现林地经营主体需要与原林地承包人、村集体之间妥善协商后流转或入股到两山公司。

4.流转和入股的方式可以相结合。具体入股分红模式一事一议,由县林水局与两山公司成立工作专班共同研究决定。

(五)流转价格

1.流转。林地流转价格不超过165斤稻谷/年/亩;园地流转价格不超过390斤稻谷/年/亩。(收购稻谷单价按照当年国家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格)

2.入股。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形式参与流转的。股份比例由两山公司与流出方自主协商。

3. 所有流转不另设青苗补偿费。采伐工作由两山公司实施,采伐林木(除马尾松外)所获收益归属流出方。

(六)工作经费。村集体工作经费80元/亩,工作经费统一发放至乡镇,乡镇可根据流转实际情况再行分配。

(八)支付方式。两山公司按流转面积给予流出方流转经费,原则上每年支付;村集体工作经费一次性付清。

(九)经营管理。

1.合同签署后,流入方将对流转地块上的林木进行采伐,采伐工作由流入方统一实施,流出方需积极配合。采伐涉及松木的,按松材线虫病管理规定将松木送到定点处理单位,不得自行处理。

2.合同期内,流出方不得干涉流入方正常生产经营。

3.合同期内,流入方未能按时支付流转经费的,流出方有权收回流转林地的相关权益。   

4.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流入方可优先续约。

五、依法规范流转行为

1.对经营权已流转的地块,本着依法依规、尊重事实和不产生社会矛盾的原则,流转双方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已签订的协议友好协商处理。未与现经营主体妥善协商的,暂缓流转。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流转:①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②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封的;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以上未明确事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油茶项目土地流转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完成。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水局主要领导为办公室主任。财政局、资规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国资办、各乡镇(街道)、奔康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

2.加强部门协同,明确责任分工。县林水局负责流转政策标准制定,协调乡镇(街道),协助两山公司与乡镇(街道)完成土地踏勘、流转,与两山公司成立工作专班,确保中央油茶项目顺利推进;县财政局做好相关资金拨付工作;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提供耕地、永农、粮功区、高标准农田、一级水源保护地、生态红线等矢量数据,同时对拟流转地块进行指导;县资规局配合完成流转林地经营权证的办理工作;两山公司负责流转政策标准制定,加快流转协议的签订与流转经费、村集体工作经费的拨付,加快造林与水肥一体化设施施工进度;各乡镇(街道)做好拟流转地块的前期踏勘与政策处理,确保拟流转地块权属清晰、无纠纷。

3.强化宣传,严明纪律。要广泛宣传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营造浓厚工作氛围,让干部群众吃透政策精神,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鼓励企业、村集体、农户、种植大户积极参与,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推进中央油茶项目的强大合力。要严肃纪律,切实保障集体利益和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附件2

起草说明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浙江省林权流转和抵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落实,通过土地集中流转,实施高标准油茶林新造、低产低效林改造工作,制定中央油茶项目流转工作方案,对进一步促进我县油茶产业发展有着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油茶种植对地块、立地条件与环境要求较高,我县现有适宜种植地块较为分散,且经营权散落在村集体、农民合作社、大户、农户等各主体中,规模化程度低,为确保如期完成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根据上级任务要求,需要制定相关制度。

三、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主要分为项目概况、目标任务、工作原则、主要内容、依法规范流转行为、保障措施等6大部分,包括规范中央油茶项目流转内容与标准等条款。

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健全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土地流转工作机制,以规模化发展油茶为主,整合全县森林系统资源,由奔康集团旗下龙游县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山公司”)建设实施该项目,高质量发展油茶产业。

四、起草过程情况等

该文件于2024年2月份着手起草,学习参考周边县(市、区)有关油茶流转各类政策文件,于3月形成文件初稿。

2024年5月6日起《龙游县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流转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开展部门与乡镇意见征求,向县财政局、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农业农村局、奔康集团和各乡镇街道进行意见征求,目前形成征求意见稿。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征集部门:龙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6-07 截止日期:2024-07-08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姓      名:
邮      箱:
手机号: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