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等重要精神,推进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形成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有效减轻中等收入以下家庭教育类支出经济负担,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教育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扩面试点工作的通知》(浙财科教〔2024〕15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松阳县高等教育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扩面的试点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征求意见,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意见。 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间为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8日。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通过电话方式:0578-8591951 2.通过信函方式: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95号 邮编:323400 3.通过邮件方式:850124772@qq.com 附件1: 附件1:松阳县高等教育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扩面的试点意见(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松阳县高等教育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扩面的试点意见起草说明.doc
松阳县财政局 2024年6月6日 【已结束 反馈结果】松阳县财政局关于《松阳县高等教育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扩面的试点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
松阳县财政局在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目发布《松阳县高等教育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扩面的试点意见》(征求意见稿)网上征求意见公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8日)。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0条,采纳0条,《松阳县高等教育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扩面的试点意见》(征求意见稿)不再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