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于2024年6月5日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反馈结果公示如下:
经过12天的公示期,截止6月17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反馈意见0条。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19楼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保处收;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49370504@qq.com。
联系人:徐 震 联系电话:82064363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