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浙农牧发〔2020〕23号)文件精神,打造与新形势下动物防疫安全、生态环保安全、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要求相适应,覆盖畜禽生产经营全环节的高水平无害化处理体系,结合我区实际,起草此文件。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7月8日前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吴栋,电话:0575-88063060。 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pdf
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文件起草情况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