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嵊泗县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现将《嵊泗县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3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联系地址: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望海路243号807,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捕捞科

邮政编码:202450

联系人:方远浩

联系电话:15257079413(589413)

特此公告。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4年6月3日

 



嵊泗县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舟山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舟山市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海经〔2024〕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现根据嵊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7年,我县海洋渔船船龄20年以上约100艘,10—20年约500艘。为为着力解决这部分渔船设施设备老化、安全隐患多、能耗增加等问题,通过深入实施海上“千船引领、万船整治”工程,开展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其中,对船龄20年(含)以上的渔船,通过鼓励报废建新、拆解制造的形式,整体提升渔船装备水平;对船龄10—20年的渔船,按照“减船一批、改造一批”的思路,进一步夯实渔船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船设施设备提质升级,支撑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期限

2024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更新改造并取得船舶有效证书。

三、重点任务

(一)拆解制造船龄20年以上的渔船

1.积极引导船龄20年以上渔船报废更新,支持引导新造船按照《海上“千船引领、万船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中“六场景”引领船的建设标准进行建造,鼓励采用新型材料建造,逐步提升我县渔船安全、绿色、智能化水平。

2.将全省统一的新建渔船“团体标准”,在新建渔船中推广应用,全力打造数字化、标准化、现代化新型渔船。鼓励研发设计建造集捕捞冷藏加工一体化的新型渔船。到2027年,预计拆解制造40艘(24米以上30艘、24米以下10艘)。

(二)更新改造船龄10—20年的渔船

1.示范性引领船更新改造。鼓励“浙渔好老大”、涉外和船东改造意愿强等渔船,按照数字化、标准化、现代化、全省统一设计的新型渔船标准,进行全面更新改造,有效提升存量渔船设施设备水平,提高渔民获得感。到2027年,预计改造5艘以上示范性引领船。

2.其他渔船设施设备改造提升。聚焦渔船火灾隐患、能耗增加和所有安装“浙渔安”的渔船供电不足问题,实施渔船一体式操控台、厨房机舱防火改造,全船电线电缆、配电箱等整体更换,关键点位安装感温感烟报警器,提升船员保护设施,改造“浙渔安”供电系统、智能安全设施设备、节能环保设备等。到2027年,预计共完成140艘以上渔船更新改造。

(三)实施北斗换代改造

根据农业农村部渔船北斗三号应用相关要求,按照统一标准,将全县渔政指挥系统登记在册渔船的北斗救助终端更新改造为北斗三号。到2027年,预计完成1050艘渔船北斗救助终端换代。

(四)推进渔船科技创新

根据渔船实际需求,开展渔船机器装备技术创新研发,探索推进超低温冷冻冷藏、新型捕捞、渔获物分拣(装卸)、智能机器人厨师等装备及作业渔船“机器换人”项目研发推广。

(五)海上综合执法装备更新改造

根据执法船艇年限和实际使用情况,更新改造若干执法船艇。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在嵊泗中心渔港配备管理(消防)船艇,提升嵊泗中心渔港消防和应急能力。

(六)支持渔船开展融资租赁

鼓励引导租赁公司开展渔船备更新改造工作,适当降低企业融资租赁成本,由财政统筹促进企业融资奖励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按照适当比例给予奖励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加快渔业行业补齐短板、升级换代、提质增效,提升渔船装备整体水平。要强化部门联动,紧抓渔船建造、改造期间的质量把控,做好政策精准保障,提升工作合力。同时要利用各种媒介载体,深入宣传,动员组织渔民群众积极申报、主动参与。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强标准规范的制定推广,切实提升渔船建造、更新改造的技术和评价标准。统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拆解制造为资源友好型或新材料渔船的,按照整船建设费用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对船上设施设备改造按照设备类型给予适当补助;在省级、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基础上,县级财政配套一定补助资金。

(三)推动老旧更新。对达到国家规定的老旧渔船一般船龄或超过 20 年船龄的渔船,在渔船船体板材及骨架、船舶结构强度、电力设备及电缆电线、防火结构、救生消防通导设备设施配备布置等方面,严格修理及检验标准。对达到限制使用船龄的老旧渔船,不再受理渔船检验申请。同时,持续开展老旧渔船专项整治,加强对老旧渔船的执法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老旧渔船,依法立案处罚,推动老旧渔船报废更新和渔船设备更新改造。

(四)加快项目推进。各乡镇梳理确定更新改造需求清单,制定工作计划,依法依规加快更新淘汰老旧、高耗能等不达标渔船设施设备。要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清单管理,组织开展年度进展跟踪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附件1

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内容

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

一、整船报废建新

船龄20年以上渔船,拆解制造中需将海上“千万工程”中“六场景”引领船的标准纳入建设内容,打造成为数字化标准化现代化新型渔船。

二、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一)示范性引领船建设

借鉴海上“千万工程”引领船建设经验,从现有渔船中优选对象进行改造,主要进行渔船装备、生活设施等方面的改造,具体建设标准另行制定。

(二)其他渔船设施设备改造提升

1.驾驶台改造

更换为一体式操控台(已经是一体式的,视情开展)。

2.定位设备

北斗二号救助终端更换为北斗三号终端。

3.厨房改造

1.厨房内电器设备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以及防触电保护装置。

2.船长24米及以上渔船,如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液化气瓶应妥善固定于开敞甲板,炉灶具有自动熄火装置。

3.厨房围壁应为钢质结构。

4.机舱防火分隔

船长24米及以上渔船,机舱棚应为钢质结构,防火分隔等级符合要求,出入门应为相应等级防火门。

5.风雨密设备改造

甲板室的风雨密门、露天甲板的小型风雨密舱口盖、舷窗、机舱天窗采用符合船用标准的舾装件。

6.船员保护设施改造

1.在船员室、厨房、机舱等关键部位安装感温感烟报警器。

2.对机器运转部件、热表面和其他危险部位应设有防护措施。

7.电线电缆整理改造

1.整理全船电缆,移除老旧电缆和非船用电缆或者重新布线,更换破损配电箱及开关插座。电线电缆更换后,老线路须停用移除。

2.不出现私接电缆线路问题。

3.整理各种配电板、充放电板,更换损坏或老旧电板。

8.“浙渔安”供电系统改造

1.更换或安装专用蓄电池,根据需要单独拉电线。

2.安装转换器、稳压器、充电器、电池监控边缘终端、抗干扰恒压装置等设施,保障“浙渔安”系统和通导设备的用电需求。

三、执法装备更新改造

1.更新改造一批执法船艇。

2.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重点中心渔港配备管理(消防)船艇。

 

附件2

指标目标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2024年计划

2025年计划

2026年计划

2027年计划

1

示范性引领船(艘)

-

2

2

1

2

设施设备更新(艘)

50

30

30

30

3

北斗换代(套)

-

350

350

350

4

报废更新(拆解制造)24米以上渔船(艘)

15

5

5

5

5

报废更新(拆解制造)24米以下渔船(艘)

5

2

2

1

备注:具体计划数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嵊泗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嵊泗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起草说明.pdf


征集部门: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发布日期:2024-06-04 截止日期: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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