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要求和《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80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现就《庆元县财政局 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庆元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7月12日前向庆元县财政局综合科反馈,联系邮箱为964388692@qq.com 附件:庆元县财政局 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庆元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庆元县财政局 202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