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嵊泗县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3年4月3日---4月12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55号,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联系人:姜豪,联系电话:0580-5089720,联系邮箱:474063725@qq.com。 嵊泗县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嵊泗县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起草说明.doc 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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