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提升慈溪市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推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24〕11号)、《浙江省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方案》(浙美丽办〔2024〕5号)和《宁波市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方案》(甬美丽办发〔2024〕7号)等要求,特起草了《慈溪市空气质量改善“提质进位”方案(征求意见稿)》,现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公众可在2024年6月1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因按上级要求需尽快出台该文件,故根据《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第十条规定缩短本决策公开征求意见期限。): 一、通过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63812408,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28号,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慈溪市空气质量改善“提质进位”方案0519修改.docx 2、关于慈溪市空气质量改善“提质进位”方案的起草说明.docx 联系人: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许芳芳,联系电话:0574-58969042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4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