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提升省自然科学基金及其联合基金资助效能,我厅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金发〔2020〕3号)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一个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邮寄的方式提出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省基金办陈文强 邮寄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厅基金办 电 话:0571-86964972 邮 箱:wqchen@zjinfo.gov.cn 附件1:附件: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起草说明.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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