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实施,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耕地土壤肥力、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10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4年乐清市省补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期限内将意见反馈至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6月6日。 反馈方式:书面、电话或网页留言 通讯地址:乐清市良港西路157号乐清市农业农村局第二办公区 联系人:吴倩倩 联系方式:0577-61889278 电子邮箱:yqsnlj@163.com 附件:《2024年乐清市省补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8日 2024年乐清市省补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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