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和运行,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将修改意见发送至邮箱:440796681@qq.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9180529。 通讯地址: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2.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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