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几年教材等价格大幅提升,原定的代收费标准已难以支付每学期学生教材费用,根据《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11]24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县发改、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拟调整我县公办职业高中代收费标准。 拟定代收费最高标准为高一段每人每学期900元、高二段每人每学期600元,高三段每人每学期500元,学期末按时结算,学校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起草了《青田县公办职业高中代收费标准》。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时间自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8日。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王慧丽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五楼504室物价管理科(青田县鹤城东路67号发改局五楼504室) 联系方式:0578-6835880 电子邮箱: Email: 112736222@qq.com
附件:1.起草说明.docx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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