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几年教材等价格大幅提升,原定的代收费标准已难以支付每学期学生教材费用,根据《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11]24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县发改、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拟调整我县公办职业高中代收费标准。 拟定代收费最高标准为高一段每人每学期900元、高二段每人每学期600元,高三段每人每学期500元,学期末按时结算,学校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为更加科学、合理地制定青田县公办职业高中代收费标准,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来人、来电(工作日)、来信、或电子邮件,提出您的建议和意见。建议和意见反馈到县发改局物价管理科,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公告期:2024年4月18日至4月28日 地址:青田县鹤城东路67号发改局五楼504室 邮编:323900 联系电话:6835880 传真:6829444 电子邮箱: Email: 112736222@qq.com 青田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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