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慈溪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等规定,我局联合市住建局起草了《慈溪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若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6月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63912955,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158号慈溪市财政局预算局,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慈溪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慈溪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联系人:慈溪市财政局 陈悦,联系电话:63837299

慈溪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6日

征集部门:慈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5-26 截止日期: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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