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民政局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家庭型医疗保障政策实施方案(试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家庭型医疗保障政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社〔2023〕16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绍兴市家庭型医疗保障政策制定如下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6月4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

 征集日期: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4日。

 联系人:胡玉凤。

 联系电话:0575-85209601。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附件: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民政局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家庭型医疗保障政策实施方案(试点)》的通知.doc

征集部门:绍兴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5-24 截止日期: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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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政策,建议困难家庭看病时,先治理,再付款,避免因缺钱医院不给治疗。
提交人:绍** 提交日期:2024-05-28 16:28:51
回复: 您好,因本政策属于事后资金补助政策,医院治疗与费用结算属于医保结算政策,不在本政策规范范围内。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人:绍兴市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2024-06-05 15: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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