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数字化改革体系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软件资产管理,推进软件资产共建共享共用,提高软件资产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龙泉实际,我局起草了《龙泉市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与建议。 一、邮寄反馈。通信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龙泉市财政局(国资办)国资监管科,邮编:323700。 二、电话反馈。联系人:张宇宇,电话:0578-7760499。 三、反馈意见和建议征求时间段:2024年5月21日-5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附件:龙泉市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龙泉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1日 龙泉市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龙泉市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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