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莲都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现将《莲都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征集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30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在此期间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1.邮寄反馈意见,通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5号莲都区办事中心,莲都区司法局,邮编:323000。 2.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江高芬;联系电话0578-8209976。 3.传真反馈意见,传真号码:0578—2601933。 附件: 附件1:莲都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征求意见稿)5.21.doc 附件2:起草说明《莲都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征求意见稿)5.21.docx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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