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修订)》《景宁畲族自治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景宁县老钢铁厂区块排水排涝工程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25日。 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1. 联系电话:0578-5629287 2.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振兴路6号 附件:《景宁县老钢铁厂区块排水排涝工程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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