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土地成交价款管理规范资金缴库行为的通知》(财综〔2009〕89号)文件和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日期: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13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5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科(企服中心建设窗口)(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一路8号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建设窗口),联系人:陶慧军,电话:0575-82009660。
附件1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ar 附件2起草情况说明.doc 附件3政策解读.doc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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