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山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25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舟政办〔2015〕118号)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6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吴耀军,联系电话:0580-2066343,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田螺峙路480号城投大厦10楼)。 附件: 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doc
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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