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规定,我镇组织完成《澉浦镇(区)限额以下工程公开竞标管理实施办法》(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6月13日。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 联系人:甘敏超 联系地址: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联系方式:0573-86565251
附件:1. 关于《澉浦镇(区)限额以下工程公开竞标管理实施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pdf 2. 《澉浦镇(区)限额以下工程公开竞标管理实施办法》(草案).pdf 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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