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中央、省、市专项部署,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梳理,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14件,拟修改1件,废止2件、宣布实效1件,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范建松

联系电话:0573-86169160

地址:海盐县新桥北路168号

邮编:314300

附件:1.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件

5.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盐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3日



相关链接:【反馈】海盐县财政局关于对《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4-05-13 截止日期: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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