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省、市专项部署,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梳理,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14件,拟修改1件,废止2件、宣布实效1件,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范建松 联系电话:0573-86169160 地址:海盐县新桥北路168号 邮编:314300 附件:1.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件 5.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盐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3日
相关链接:【反馈】海盐县财政局关于对《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