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暨深入推进“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大会会议精神,落实《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链长+链主”制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建设,特制定《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四重”增值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5月22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反馈。邮箱:zjsyjcw@163.com。
附件:
1.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四重”增值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四重”增值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我局起草的《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四重”增值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5月11日-5月22日期间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不采纳1条。
附件:征求意见汇总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 年5月31日
序号
有关单位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理由
1
社会团体
修改内容:建议在重点产品的范围中增加“2类改良型新药”。
理由:2类改良型新药具有很大的临床需求,也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方向。
不予采纳
根据数据统计,每年我省2类改良型新药申请临床和上市数量较多,省局现有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资源无法满足这一部分产品服务需要,故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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