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2022〕71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3〕60号)文件精神,结合慈溪市养老服务工作实际情况,我局草拟《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4年6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问题和建议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574-63016317,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古塘街道青少年宫北路198号慈溪市民政局308办公室,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2、《慈溪市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联系人:黄昉轶涵;联系电话:0574-63011843) 慈溪市民政局 2024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