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广播电视低保”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文〔2020〕3号)、《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对象用电和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减免的通知》(浙民助〔2020〕104号)文件精神,现将《泰顺县“广播电视低保”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5月21日(星期二)17:00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等方式反馈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管理科(联系人:张丽卡,电话:0577-67596118,邮箱:184892605@qq.com,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行政审批中心919室)。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11日
草案全文
泰顺县“广播电视低保”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广播电视低保”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文〔2020 〕3号)、《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对象用电和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减免的通知》(浙民助〔2020〕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项资金管理原则 (一)目标管理原则。为确保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保障家庭(不具备有线电视安装条件等原因的社会救助保障家庭除外)能够免费收听收看有线电视,逐步实现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特设立专项资金。 (二)公平分配原则。根据社会救助保障家庭名单,实行统一标准进行补助,每户只能申请免除一次。如与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以及我县现有其他政策重复的,按照就高原则执行。 二、专项资金涉及有关单位工作职责 县财政局负责“广播电视低保”工程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及下达;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文广旅游体育局)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低保”工程的监督管理;泰顺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顺华数公司)负责全县有线数字电视网络覆盖范围内“广播电视低保”工程的具体实施。 三、专项资金补助内容 “广播电视低保”工程补助范围为经县民政局认定的泰顺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对象用户(以下简称“社会救助保障家庭”),免收全县“社会救助保障家庭”有线数字电视“开户入网费”和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具体补助标准为:新增的有线数字电视用户“社会救助保障家庭”每户“开户入网费”一次性补助160元;原“社会救助保障家庭”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收视维护费每年每户补助120元,用户每月自行承担1元;已退出的“社会救助保障家庭”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基本收视维护费补助至退出当月。 有线数字电视“社会救助保障家庭”用户由户主凭居民身份证和低保证,向泰顺华数公司提出减免开户和安装费用的申请,泰顺华数公司按县民政局认定的“社会救助保障家庭”为依据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按提出申请时间5日内(特殊情况除外)接通有线数字电视信号,免收有线数字电视“开户入网费”和基本收视维护费,提供基本型有线数字电视公共节目服务。不符合条件的,按申请时间当日说明不给予安装理由,进行回复。 四、专项资金下达程序 (一)泰顺华数公司在每年12月向县文广旅游体育局报送本年度“社会救助保障家庭”有线数字电视安装服务情况,提交申报“广播电视低保”工程补助资金有关书面资料,书面资料包括:新增用户申请资料、年度“社会救助保障家庭”安装服务户数清单、年度“社会救助保障家庭”减免户数统计、年度资金申请报告等。 (二)县文广旅游体育局按泰顺华数公司申报书面资料进行审核把关,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的补助标准核定相关数额。 (三)县财政局根据县文广旅游体育局核定的补助金额下达年度“广播电视低保”工程补助资金,并将资金直接下达到泰顺华数公司。 专项资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县财政局、县文广旅游体育局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泰顺华数公司要做好“社会救助保障家庭”有线数字电视安装服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违反有关规定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者报送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在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政策直接执行。
起草说明 一、起草依据 为了规范“广播电视低保”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文〔2020 〕3号)、《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对象用电和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减免的通知》(浙民助〔2020〕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补助范围 根据浙民助〔2020〕104号,《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关于我省居民阶梯电价“两保户”免费用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对象用户实行免收终端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政策。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包含专项资金管理原则、涉及单位及工作职责、专项资金补助内容、专项资金下达程序四个方面。 (一)专项资金管理原则 专项资金按照“目标管理、公平分配”的原则进行管理。 (二)专项资金涉及有关单位工作职责 县财政局负责“广播电视低保”工程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及下达;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文广旅游体育局)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低保”工程的监督管理;泰顺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顺华数公司)负责全县有线数字电视网络覆盖范围内“广播电视低保”工程的具体实施。 (三)专项资金补助内容 “广播电视低保”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免收全县“社会救助保障家庭”有线数字电视“开户入网费”和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补助。 补助标准为:新增“社会救助保障家庭”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开户入网费”每户一次性补助160元,“社会救助保障家庭”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收视维护费每年每户补助120元,用户每月自行承担1元。已退出的“社会救助保障家庭”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基本收视维护费补助至退出当月。 有线数字电视“社会救助保障家庭”用户申请如下: 有线数字电视“社会救助保障家庭”用户由户主凭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和低保证,向泰顺华数公司提出减免开户和安装费用的申请,泰顺华数公司以县民政局认定的“社会救助保障家庭”为依据,3日内(特殊情况除外)接通有线数字电视信号,免收有线数字电视“开户入网费”和基本收视维护费,提供基本型有线数字电视公共节目服务。 (四)专项资金下达程序 (1)泰顺华数公司在每季度末向县文广旅游体育局报送本季有线数字电视“社会救助保障家庭”户数清单;每年12月向县文广旅游体育局申报“广播电视低保”工程补助资金。 (2)县文广旅游体育局按泰顺华数公司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实际的更新情况按实计算补助金额。 (3)县财政局、县文广旅游体育局根据核定的补助金额联合下达全年补助资金,并将资金直接下达到泰顺华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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