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防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保障房屋委托出租人、承租人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现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将意见和建议向我局进行反映: 1.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传真:0571-89830530;
附件: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0年7月2日 |